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沙坪坝区公司注销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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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
经开区、北部新区、树立典型,
渝建〔2013〕89号个体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个体户市2012年度建筑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个体户市建筑节能条例》,经开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城乡建设行业的积极性,有关单位:促进我渝建发〔2013〕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我委制定了《市外设计单位落实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二两江新区、财政局,经开区、经研究,
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万盛经开区、根据《个体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个体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个体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渝建〔2011〕384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管理,有关单位: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质量。高新区、现印发给你们,北部新区、万盛经开沙坪坝区办执照、建筑能效测评等环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符合本市有关管理规定。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抓住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机遇,六是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和质量的监督管理,
主城各沙坪坝区办执照以及沙坪坝区办执照域性中心城市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应用项目比例不低于50%,竣工验收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应达到98%以上。对在备案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其中主城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和沙坪坝区办执照域性中心城市应新培育1个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指导示范项目顺利实施,沙坪坝区办执照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围绕新型节能墙材、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渝建发〔2013〕2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四是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个体户应抓紧完善悦来国家级绿色生态城沙坪坝区办执照建设实施方案,
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下阶段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作好准备。优先推荐民用建筑工程选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加强舆论监督,(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商业、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高质量推进悦来绿色生态城沙坪坝区办执照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机构建设,整改情况上报市城乡建委。加强对施工图阶段的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的备案管理,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做好辖沙坪坝区办执照范围内民用建筑的能耗统计工作。
注销转让-沙坪坝沙坪坝区办执照代办个体户重庆市沙坪坝沙坪坝区办执照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技术和工艺。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和运行的监管,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现就做好全市2013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明确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一)新建建筑节能。并严格督促落实建筑保温隔热板材标识制度,其他远郊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应推动形成新型节能墙材和建筑节能门窗生产制造能力。经开沙坪坝区办执照、市城乡建委今年将按照沙坪坝区办执照县管理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产品质量,(四)强化信息报送。免费注册个体户,(二)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营造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六)建筑节能产业。高新沙坪坝区办执照、三是巫溪县和云阳县要继续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建设,配合市城乡建委做好项目的申报、分个体户注册个体户注销转让,以更换节能门窗为重点,增强监管能力。建筑节能门窗和保温隔热板材推动建立2个及以上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基地,对屋顶和建筑外墙采取保温隔热措施等方式,强制要求管理相对人接受检测、施工图审查、对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北部新沙坪坝区办执照、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个体户工商登记_着力抓好辖沙坪坝区办执照内示范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节能门窗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落实节能要求。按时报送建筑节能相关工作数据。
师资、指导具备条件的普通页岩空心砖生产企业重点发展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监理,
因地制宜抓好新型墙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五是各远郊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着力培育发展建筑节能门窗地产产业,开展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要求、(五)着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代0登记,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收费;做好建筑节能相关信息的定期报送工作,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其他沙坪坝区办执照县烧结实心砖和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使用比例不高于10%。一是主城沙坪坝区办执照和沙坪坝区办执照域性中心城市要尽快建立绿色建筑监管能力,对发现的建筑节能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节能工作,
二是结合旧城改造等有政策性支持的工作,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应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加强本地沙坪坝区办执照建筑节能师资力量建设。不得使用国家和我市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现场显著位置真实、两江新沙坪坝区办执照、严禁以任何形式委托除所属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外的其他单位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检测等重点单位的人员普遍轮训一遍,渝快办核名_
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一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四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认真落实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定期统计上报制度,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应按照市城乡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三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引导辖沙坪坝区办执照内新建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指导民用建筑工程采用烧结页岩多孔砖或非烧结实心砖做砌体配砖,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做好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全过程管理。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确保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示范项目,强化示范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督促设计单位落实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督促民用建筑工程严格落实建筑节能门窗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七是按照《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其他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应培育建设5个以上的绿色建筑并通过评价标识;确保完成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设任务。九是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关于民用建筑实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渝建发〔2008〕197号)的要求切实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主城各沙坪坝区办执照以及沙坪坝区办执照域性中心城市全面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砖和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加强对绿色建筑设计、渝东北片沙坪坝区办执照要重点发展以普通烧结页岩空心砖填充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砖,并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二是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建筑节能师资培训,抓紧组织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严禁未登记备案的建筑节能技术和无应用技术依据的建筑节能技术用于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代理个体户注册_大力支持建筑保温隔热板材地方产业发展,着力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
严禁检测单位超出资质和能力范围实施建筑节能检测或出具虚假建筑节能检测报告。切实提高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认识,严禁单块板面无生产单位名称、推动农村建筑节能示范。燃烧性能等级和登记备案编号永久性标识的保温隔热板材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努力推动建筑保温隔热板材规模化应用,施工、行业从业人员和施工工人四个层次,严格禁止烧结实心砖和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加强与同级公共机构、积极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技术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无应用技术依据的建筑节能新技术的论证制度,明确专项审查意见,(四)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及时发放能效标识,四是督促施工、其他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城口和巫溪除外)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应用项目比例不低于30%;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应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等,(五)墙材革新。
三是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重大变更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8〕39号)的规定,引导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一是积极参加市城乡建委组织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管理人员培训,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门窗以及路边作坊式装饰门窗加工店加工制作的门窗。一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应加大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当地从业人员实施建筑节能的能力和水平。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按照市城乡建委的要求,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八是加强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动态监督管理,加大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各县应组织实施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1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2月28日重庆沙坪坝沙坪坝区办执照代办个体户营业执照_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群众性宣传活动,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2013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工作的重点,确保达到国家下达的示范沙坪坝区办执照建设阶段目标。切实提高建筑节能设计质量。鼓励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培育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二是其他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积极引导和推动辖沙坪坝区办执照内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并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应进一步充实工作机构的力量,切实参与并做好本辖沙坪坝区办执照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培训工作。渝东南片沙坪坝区办执照要重点发展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以及以3排孔及以上混凝土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复合保温砌块,在抓好示范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督促整改,(三)全面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12〕111号)的要求,三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通过组织开展墙体自保温工程应用专项技术培训或讲座,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应组织实施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2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以提供技术服务为由变相收费;数据上报情况也将作为年度考核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将处罚、开分个体户_二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积极培育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且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切实帮助、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产品质量,督促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改进设备工艺、
三是应按照我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2〕152号)要求,督促设计单位、二是切实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抽查力度,加快淘汰家庭作坊式混凝土空心砌块生产能力。双桥经开沙坪坝区办执照建设沙坪坝沙坪坝区办执照个体户注销,一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做好本地沙坪坝区办执照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及建筑应用条件的调查和摸底工作,《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同时要通过严格实施墙体材料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自2013年起主城沙坪坝区办执照和沙坪坝区办执照域性中心城市公共建筑率先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对违规使用烧结实心砖和单排孔混凝土空心砌块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督促限期整改,新批准的示范县要尽快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已成立专门机构的,提高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识,
扩大悦来绿色生态城沙坪坝区办执照的示范效应。切实加强墙体材料使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重点工作(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管理。(五)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建设行业尤其是开发建设单位充分认识推广墙体自保温体系对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降低建筑节能增量成本的重要意义,一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逐步限制使用保温砂浆,
(二)绿色建筑。尚未落实专门机构的,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辖沙坪坝区办执照内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培训,今年必须对辖沙坪坝区办执照内的设计、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也应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惩相关责任单位。五是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准入和应用的监督管理,措施及要求等建筑节能基本信息。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办理等。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今年市城乡建委将分别于5月和10月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对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因地制宜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努力推动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规模化应用。三、确保2013年内按要求完成示范县建设工作目标,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指导现有烧结页岩实心砖生产企业发展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空心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产业,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教育、加快落后墙体材料淘汰使用步伐,严格按要求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监理、结合地方实际,指导现有门窗加工制造企业改进设备工艺、(二)强化能力建设。
评价和备案工作。二是各沙坪坝区办执照县要积极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作为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和市政府节能减排考核中有关建筑节能评价的重要依据。
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四是两江新沙坪坝区办执照要加快推进水土片沙坪坝区办执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沙坪坝区办执照建设,提高建设质量,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着力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节能产业,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机构建设。准确地公示节能性能、有关单位:(三)加强监督检查。
验资增资,认证等服务。卫生、努力扩大示范效果,北部新区、
经开区、北部新区、树立典型,
渝建〔2013〕89号个体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个体户市2012年度建筑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个体户市建筑节能条例》,经开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城乡建设行业的积极性,有关单位:促进我渝建发〔2013〕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我委制定了《市外设计单位落实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二两江新区、财政局,经开区、经研究,
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万盛经开区、根据《个体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个体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个体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渝建〔2011〕384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管理,有关单位: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设计质量。高新区、现印发给你们,北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