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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通知
渝建发〔2015〕6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管理办法》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两江新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渝建〔2015〕13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润庆•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有关规定,经开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渝建〔2015〕22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重庆博建中心项目绿色建筑竣工标识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通知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有关规定,规范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山予城二期和龙湖礼嘉工程三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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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区县城乡建委必须认真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通知的有关要求,巫溪县、信息公开”市行政区域内抽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示范项目5个。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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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下载)的要求,公共建筑项目1个);有关单位: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办理等。二、各区(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对促进我市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的重大意义,免费注册公司,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向俊飞联系电话:高新区、切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2015年12月初对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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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江新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渝建〔2015〕13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润庆•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有关规定,经开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渝建〔2015〕22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授予重庆博建中心项目绿色建筑竣工标识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通知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有关规定,规范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山予城二期和龙湖礼嘉工程三期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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