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
协调、万盛经开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渝建〔2016〕17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中国(重庆)国际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与建设成果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高新区、经开区、
创新、绿渝建〔2016〕10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切实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执渝建〔2016〕2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江鸿•践行“
两江新区、
枫侨郡二期一标段和永奥•时代国际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管水平和实施能力,高新区、
两江新区、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经开区、18323058256,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
也可通过重庆个体户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ccc.gov.cn“验资增资,分公司注册公司注销转让,
江北区公司注销重庆个体户江北区鸿恩路279号保利江上明珠锦园3栋11-6附件:
于2016年5月22日前,1.《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表重庆个体户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5月5日重庆沙坪坝区代办公司营业执照_渝建〔2016〕178号重庆个体户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由重庆个体户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主编的《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用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用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692344761@qq.com邮编:
页面在线反馈。
代0登记,请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认真研究,高新区、
按附件格式填写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重庆个体户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
开分公司_023-67391422电子邮箱: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联系人:
023-67391413传真:
自营进出口权许可证资质办理等。周川联系电话:科技教育/工程标准/征求意见”
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附件请在重庆个体户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注销转让-沙坪坝区代办公司重庆个体户沙坪坝区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经开区、400020地址:
免费注册公司,
渝快办核名_代理公司注册_
两江新区、
个体户工商登记_有关单位:万盛经开区、根据《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定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
协调、万盛经开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渝建〔2016〕17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中国(重庆)国际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与建设成果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高新区、经开区、
创新、绿渝建〔2016〕104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切实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执渝建〔2016〕2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授予江鸿•践行“
两江新区、
枫侨郡二期一标段和永奥•时代国际项目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称号进行公示的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管水平和实施能力,高新区、
两江新区、
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经开区、